第(2/3)页 “你出去打探情报的时间,都饿死好几个了。” 一听谈及到自己的归属问题,众人也纷纷发表起自己的看法:“选清平大学吧,去皇朝酒店就是死路一条。” “尤其我们队伍里还有女人。” “我可听说了,那叶怀民根本就是一个变态,被他折磨至死的女人,尸体都够堆满整间仓库了…要命的啊!” “叶怀民坏没错,但你没听辉哥说吗?那婵红衣,也不是什么善茬啊…魔修,那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!” “怕什么啊?哪有那么玄幻?别自己吓自己了。” “况且,魔修怎么了?只要不犯错,老老实实,本本份份的,就算她再心狠手辣,总不能平白无故杀人吧?” “我也认为清平大学比较适合我们。” “反正都是去给人当狗,与其被一个老男人,压在头上,倒不如被婵红衣踩在脚下,人好歹还是个校花呢。” “再不济。” “咱们的队伍里,又不是没有异能者,到时候找个时机,鸠占鹊巢,反客为主,取代婵红衣,也保不齐呢。” … 其实类似桥洞小队的情况,并不是特例。 他们不过是大部分幸存者小队的…缩影。 实际上。 时至今日,清平街上依然还散落着许多,流亡在外的幸存者小队:他们三五成群,每天过着朝夕不饱的生活。 像这样的小团体,有食物,有水,则安;要是食物和水都被吃光用完了,那么等待他们的…就只有死路一条! 或者也可以选择找支更强大的队伍,依附他们而活。 然而,问题就出在这儿:放眼整条清平街,有能力对抗丧尸,且愿意收容他们的,除了皇朝酒店,别无二家… 这就陷入了死循环! 跪着,能活。 站着,就死。 想要站着活,那你就继续颠沛流离。 偏偏正常人,谁都不愿意给人当狗,除非万不得已。 于是无时无刻都有人纠结,无时无刻都有人…死去。 这便是过去清平街的局势。 而婵红衣的横空出世,仿佛一道,犁破黑暗永夜的曙光:她让世人知道,原来不只有叶怀民,能够战胜丧尸。 众人看到了希望。 所以才有了男子冒死打探婵红衣的情报,这档子事。 桥洞小队,不是第一家干这事儿的。 … 言归正传。 “此事不急。”男子耐心听完众人谏言,旋即讲道: “我在打探情报的过程中得知,今晚,皇朝那边会派异能者来找婵红衣麻烦,我们先观察观察形势,再说。” “如果双方的实力都差不多的话,清平大学自然是放在首选,这点毋庸置疑,如果皇朝酒店呈压倒性趋势…” 说到这。 男子没有再继续说下去,但他的意思,不言而喻: 为了活下去。 尊严,也是可以抛弃的。 狗,比死去的人,要强。 … 清平大学,女生宿舍楼,444寝室。 从男生宿舍楼回来以后,婵红衣就一直趴在床上哭。 她清楚。 事态发展到了这一步,几乎是没有挽回的可能性了。 宁凡用她的身体,杀了男生们的前领袖;男生们又将她贬的啥也不是,即使真的和好了,曹子矜跟其他女生… 也不会善罢甘休的。 因为这里面的矛盾,已经从个人恩怨,上升至男女阵营之争了:关于未来将由谁来主导清平大学这支小团队… 除非有一方阵营集体低头,否则,毫无回旋的余地。 婵红衣倒是想像宁凡一样,逼着女生们跟她去道歉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