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邱洛恩每天都给我发照片,发他们恩爱的点点滴滴,我不想知道都难。 不过,无所谓了。 既然能在结婚前夕去赴别人的约,那婚约本就轻如蝉翼。 好在,我们还没领证,也还没有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,让我不至于那么丢脸。 那个人对我而言,早已不是非他不可的执念,而是一场及时止损的清醒。” 她将空杯轻轻搁在檀木案上,窗外玉兰正落,一瓣坠入酒渍未干的杯底。 《列子》有言:‘圣人不察存亡,而察其所以然。’ 慕景驰之失,不在背信,而在本心早如枯井。 心里没她的男人,她,不要了。 “呵,一个破落户家的孩子,碰上你那是他的福气,他倒是不知珍惜,还敢有负于你。 在我看来,那人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软饭男。 要不是长得还算不错,他这辈子,都不可能有女人要他。 不过,听说亓则修那小子回来了。 要我说啊,那小子配你刚刚好。 你可不知道,亓则修现在是B城乃至整个Z国的新贵。 就连我家那个老榆木都想要搭上亓则修那条线呢。 那小子打从上学的时候就对你不同,但你后来没眼光,却选了慕景驰那个负心汉。 要我说啊,趁着亓则修身边还没人,你主动一点将他给睡了。 那个高岭之花要不是我已经是有夫之妇,我都有点心动呢。” 别的不说,光是那长相,就秒杀B城九成以上的男人——冷白皮,下颌线如刀裁,眉骨高而沉,眼尾却微微上挑,像一柄收在鞘中的剑,锋芒内敛却暗藏惊雷。 而且他如今行事愈发沉敛,举手投足间是千锤百炼后的静气,可每次望向岁岁的目光,仍如少年时那般清亮而执拗,仿佛多年光阴未曾改易半分。 那目光,像春水初生,林风初盛,不争不扰,却自有千钧之力。 闻岁岁被一口酒呛地连连咳嗽了好几声。 这死女人,还是一如既往地啥话都敢说。 第(2/3)页